自考招生 学习中心
您当前位置:山西自考网 > 串讲笔记> 正文

自考公司法考点:财产权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山西自考网
立即报名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A利润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基于资格和地位,享有请求公司向其分配;利润的权利。
  B股份或出资的转让权;
  C优先购买权;
  D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害关系产生实质影响的决定时,对该决定持有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回购他们手中的股份,从而退出公司。
  意义: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体现效力原则;
  回购的情形: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是公司存续的。
  E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本文标签:山西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财产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kw.sx.cn/

本文地址:http://www.zkw.sx.cn/cj/9956.html


小编提示:添加【山西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山西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山西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山西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关注山西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山西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山西自考便捷服务

微信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自考生交流,答疑解惑